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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利辛县将困难职工帮扶列入2019年民生工程

    信息发布者:谷圩农民
    2019-04-09 15:08:49    来源:县政府办公室   转载

     

    按照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》(皖政〔201914号)文件要求,我县在2019年将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列入民生工程,为建档在册的困难职工针对致困原因分别实施生活救助、金秋助学、大病救助,实现脱困或解困,确保到2020年全县城市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。

    帮扶范围是按照“先建档、后帮扶、实名制”原则,将符合《安徽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》(皖工发〔201751 号)和《关于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若干问题的说明》(皖工办发〔201875号)规定的建档困难职工全部纳入帮扶救助范围,由县总工会建档后给予帮扶救助。帮扶标准是根据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总工办发〔201821)有关资金发放标准规定确定帮扶标准,足额保障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以上。申请程序是由困难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(街道)工会提出书面申请,如实精准填写《困难职工申请救助表》、《困难职工家庭信息核对授权书》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。具体申请和认定程序按照《安徽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》(皖工发〔201751号)规定执行。

   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实行动态管理。全县各级工会组织按照全总和省总关于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要求,分类定期对档案进行复核,根据核查结果实施动态管理。 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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